无人机在事故灾难及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的应用
2020-07-17
2008年5月15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灾区,一架国产的“千里眼”无人飞机,按照事先确定的精确坐标在大约200米高的空中飞行,它用明亮的“眼睛”忠实地反映着整个北川县城2平方公里范围内震后的情景:倒塌的楼房不计其数,滑坡的乱石、泥土埋没了道路,堵住了河流,北川几乎就是一片废墟!一圈、两圈,无人机在空中围着北川县城绕了两圈,仅用了20多分钟,一张张连地面救援人员的身影都清晰可见的数码照片,通过科技设备传输下来,最终拼接成地震效果图,送到了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人的手中。
近年来,突发灾难性事件频繁发生,严重威胁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也对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影响。因此,加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是关系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但是,我国应急管理机制尚不完善,预防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的能力也很有限。除了在应急管理机制、体制和法制方面需要加大力度进行完善之外,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中引进和装各一批先进的技术和设各,对提高各级政府的应急管理能力是大有帮助的。其中无人机就是一种不可多得的重要工具。
无人机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历程,从技术角度看已经比较成熟。其优点是成本低,易操纵,具有高度灵活性,能够携带一些重要的设备从空中完成特殊任务,比如空中监测,空中监视,空中转信,空中喊话,紧急救援等。在执行特殊任务时,一般不会造成人员伤亡,生存能力强,机动性能好,使用方便,在处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以及社会安全事件等方面能发挥出重要作用。
一、无人机概况 无人机(unmanned aerial vehicle,简称uav)是一种由无线遥控设备或由程序控制操纵的无人驾驶飞行器。它不需要飞行员在机舱内进行驾驶,飞行过程由电子设备控制自动进行。飞机上不用安装任何与飞行员有关的设备,这样就可以有效地节省和利用空间装载应用设备以完成赋予它的各种任务。无人机与有人驾驶飞机的最大区别是,单纯依靠无人机本身是不能完成任何任务的,它需要一套严密的控制系统和根据任务需要搭载的应用设各,所以无人机也称为无人机系统。
无人机最早诞生于1917年,由英国人制造出第一架无人机,至今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了。但是无人机的应用则始于20世纪50年代。早期的角色是作为靶机使用,后来逐步用于空中侦察、电子对抗、目标指示等领域。在60年代的越南战争和70年代的中东战争中,无人机都有重要表现。在海湾战争以及北约空袭南斯拉夫的过程中,无人机都曾被频繁地用于执行军事任务。
无人机的快速发展和广泛运用是在海湾战争以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充分认识到无人机在战争中的作用,竞相把高新技术应用到无人机的研制与发展上。轻型材料的使用和新的设计大大增加了无人机的续航时间;先进的信号处理与通信技术提高了无人机的图像传递速度;自动驾驶仪能使无人机自动改变高度和航向飞往目标,地面操纵员可以通过计算机根据需要改变无人机的飞行数据。在阿富汗战争中,无人机已经能够攻击地面目标,其在军事领域的重要价值越来越清晰地展现在世人面前。
无人机经过了近百年的发展,其产品种类繁多,外形千奇百怪,很难用简单的语言将其一下子介绍清楚。如果以飞行距离的长短进行分类,有短程无人机、近程无人机、中程无人机和长航时无人机;如果以飞机的外形分类,有微型无人机、小型无人机、中型无人机和大型无人机;如果从军事用途上进行分类,有靶机、侦察机、干扰机和攻击机:如果从飞行原理上分类,则有固定翼无人机和旋翼无人机(即无人直升机)等。
适于在应急管理体系中应用的无人机为中小型短、近程无人机,包括固定翼无人机和无人直升机,尤其是中小型无人直升机更适于在突发事件中使用。
小型无人机(Mini-UAV)的最大起飞重量只有几千克乃至几十千克。由于其携带方便,操作简易,成本低廉,因而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比如以色列的“云雀”,重约6千克,直径12厘米,通过助推器或小型火箭发动机肩扛发射。发射后其机翼(翼展1.5米)在电动机动力作用下迅速打开进入飞行位置。该机装有一台摄像机,可提供空中即时影像。最大飞行距离10千米,可在目标区域上空飞行60多分钟。“云雀”无人机可从屋顶、窗口或狭窄小巷发射,即使对恶劣环境也有较强的适应性,应用一台笔记本电脑就可以对其进行操控。该型系列飞机在2004年就成为以色列军队的制式装备,2005年被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军方采购,并在军队中成建制装备应用于阿富汗战场。
中型无人机通常是指重量在一百千克至几百千克、飞行距离达数百公里、留空时间在2小时以上的飞机。该类飞机在民间领域的应用最为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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