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自拍杆|“无人机”管理亟待解决三大问题
2022-03-07
近年来,无人机发展势头迅猛,在环境监测、地理测绘、交通巡查、农药喷洒等领域,均有作为。
以植保无人机为例,其飞防作业以其高效精准、喷洒均匀、人药分离等特性和优势,使无人机飞防植保越来越多地被采用,并逐步成为农林植保的主流作业方式。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仅大疆植保无人机在上海的飞行作业面积就达到124.83万亩次,累计共28.4万架次。
同时,大量没有取得相关证照的“黑飞”,严重威胁到公共安全和飞行安全。目前,尚未针对无人机领域存在的问题出台专门法律,制定无人机飞行管理法,起码要解决三大问题。
首先,管好“机器”,对无人机进行细化分类,实行精细化管理。对小型以上的无人机加强监管,对微型、轻型产品可以适度放宽限制,对大中型无人机应当进行适航管理。无人机投放市场前,应当完成产品认证。一定重量以上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当向公安机关备案,并核实记录相关信息。
其次,管好“飞行”,明确管控空域,规范飞行活动。建立管控空域飞行需求的申请与审批制度,保障飞行安全;划定适飞空域,保障合法合规的飞行权利,为经济社会提供便利。同时,对无人机的飞行计划实行审批管理。飞行计划申请,应当于飞行前若干时间内向有关管制部门提出;飞行中保持与管制部门联络畅通,报告飞行动态;飞行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告飞行实施完成情况。
此外,管好“人”,明确无人机使用资格,操控一定重量的无人机,应当取得合格证照,定期接受培训。
新民晚报首席记者 姚丽萍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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