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行小时超21万, 2019年第一季度无人机云数据统计发布
2020-01-02
本报告对2019年第一季度参与无人机云数据交换和共享的无人机云系统中的无人机飞行数据进行了统计,并使用图表对其进行汇总和分析。值得注意的是,本文的飞行小时统计是基于无人机云交换平台中接收的各参与交换的无人机云系统提供的数据量,与起飞架次无关。
一、交换平台接收无人机云系统实时数据的情况
1、飞行小时
按照AC-91-31的要求,无人机云系统需要实时记录无人机的运行数据。为此,交换平台按照每5秒调用各云系统的接口程序的频次,接收各云系统提供的实时数据并分发给其他系统。
为了真实的反映无人机运行情况,本报告对数据进行了筛查,并对有效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
2019年第一季度交换平台各家云系统提供的有效数据为1.5亿条,换算成飞行时间为210393.8小时,是2018年第一季度的3倍,比2018年第四季度减少了90395小时,可见,由于第一季度的元旦和春节假期对无人机运行具有显著影响。
本报告首先将每个月的无人机飞行小时和参与交换的各云系统的飞行小时进行了统计,并将2017年、2018年和2019年的交换平台中无人机月度飞行小时进行对比,具体见表1和图1。
可见,相比于2017年和2018年同期,2019年第一季度中的无人机运行量在2月份明显下降。
2、无人机实名登记
依据《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AP-45-AA-2017-03),自2017年6月1日起,中国境内最大起飞重量为250克(含250克)的民用无人机需要进行实名登记,当无人机发生出售、转让、损毁、报废、丢失等情况时,民用无人机拥有者应及时通过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销该无人机的信息。
2019年第一季度,各云系统通过交换平台无人机实名登记校验接口进行校验的无人机共11929架,其中3463架已在民航局“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注册,校验通过率为29%,其中极飞云的无人机实名登记率最高,为100%。
二、无人机运行高度
考虑到在无人机云系统中注册的无人机以轻小型无人机为主,经统计,2019年第一季度运行高度在120米以下的占96.5%,在本节首先对运行高度在120米以下的运行数据进行统计,详见图2。
通过统计发现,第一季度运行高度在5米(含)以下的无人机的飞行小时数仅占第一季度无人机总飞行小时数的14.1%,运行高度在10米(含)以下的无人机的飞行小时数占无人机总飞行小时数的25.3%,运行高度在15米(含)以下的无人机的飞行小时数占到了本季度无人机总飞行小时数的 35.8%。运行高度大于120米的无人机飞行小时数仅占总飞行小时数的3.5%。
同时对2018年和2019年第一季度运行高度在120米的无人机飞行小时进行了对比。
可见,2019年第一季度,超低高度的无人机运行比例较2017年和2018年第一季度有明显的下降,同时,在10米到20米高度区间运行的无人机飞行小时出现了上升。
三、无人机运行速度
现对接入交换平台的实时运行的无人机的速度进行统计。为了更为直观,本报告对参与交换的数据中速度按照范围统计,统计图表中的:
1m/s,表示云平台所接收的实时数据中,0<速度≤1米/秒的飞行小时;
2m/s,表示云平台所接收的实时数据中,1米/秒<速度≤2米/秒的飞行小时;
以此类推,50m/s,表示云平台所接收的实时数据中,49米/秒<速度≤50米/秒的飞行小时。
通过统计发现,在这一季度,运行速度为0的无人机飞行小时数占总飞行小时数的79.6%,比2018年同期增长了约17%。运行速度小于等于1米/秒(含等于0的)的无人机占总飞行小时数的87.1%,运行速度小于等于5米/秒的无人机飞行小时数占94.8%。
为了更为直观,本报告将运行速度占比较大的0米/秒和1米/秒去掉,作图展示,详见图7。
图中可以看出,多数为多旋翼无人机,相比于2018年同期,2019年第一季度各云系统中多旋翼无人机所占比例更高。
鉴于本季度交换平台中运行高度在120米以上的无人机飞行小时较多,在此,对这些无人机的运行速度进行了统计。
四、无人机运行时段
此部分对无人机运行时间进行了统计,以30分钟为时间间隔,具体见图10,图中时间为北京时间。目前我国的无人机运行主要是昼间运行。
2019年第一季度无人机运行的下午的峰值出现在北京时间15点30分到16点,上午的峰值出现在11点到11点30分这个时间段。相比于2018年同期,2019年第一季度无人机运行时段的波峰更明显。
五、无人机运行区域
为了更为直观的看到注册于无人机云系统中的无人机在2019年第一季度的运行分布情况,本报告首先绘制了无人机季度运行区域分布图。
可见,由于春节假期的影响,2月份,无人机在东北,中西部地区的运行量明显减少。
扫描二维码分享到微信